2020淮南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64人报考条件
来源:东方英才网 日期:2020-05-25 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0〕2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针对我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组织一次专项公开招聘,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定向招聘社区(村)干部以及退役士兵。现将2020年淮南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淮南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64人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笔试内容等信息汇总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区所辖社区(村)任“两委”委员连续满1年以上的在职优秀社区(村)干部以及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淮南市户籍的退役军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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