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1月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东东 来源:东方英才网 日期:2017-11-27 浏览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隶属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承担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的宣传与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综合知识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综合研究与服务

专技

1

民族宗教研究和事务服务

宗教学、民族学、中国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也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

1.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7年11月28日9时—2017年12月5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者进入“考试报名”,选择“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12月6日9时—2017年12月7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审查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查询审核结果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12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2月8日13时—2017年12月11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综合知识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时间:2017年12月14日9时—2017年12月15日16时。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12楼。

考生要携带本人简历、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通知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资格复审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2.综合知识测试

时间定于2017年12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通知单》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

根据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通知单》,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成绩即为零分),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民族宗教网(www.nbmzj.gov.cn)查看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民族宗教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12楼

咨询电话:0574—89185895(联系人:王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819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11月27日

来源:

http://www.zjnb.lss.gov.cn/rsgl/gkzp/zpgg/201711/t20171127_318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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