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招聘教师20名公告
作者:东东 来源:太原市三支一扶信息网 日期:2017-11-25 浏览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西省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拟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中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1个,招聘名额20名。具体单位、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2016年11月23日前的五台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五台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学历要求:初中教师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9年11月23日至1982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4、资格证要求:报考初中教师须有初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须有小学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为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其余教师均为普通话二乙及以上。

6、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五台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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